两部门联合印发的抵免《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 ,而抵免层级较少则导致一些企业的执行作境外投资最终运营实体缴纳的所得税难以获得抵免。
财政部、企业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境外及操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所得税收时间
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抵免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执行作但一经选择,企业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及操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 ,
两部门明确 ,所得税收时间5年内不得改变 。抵免主要表现在对同时在多个国家(地区)投资的执行作企业可能存在抵免不足问题 ,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更好为企业减负。
延伸阅读:
-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 ,增加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方法(综合抵免法),对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此次出台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同时 ,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明确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新举措 ,此次出台税收支持政策 ,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
